“全球环境中的反腐败努力:行动的承诺”
同事们,朋友们,发展伙伴们:
我们今天在CSIS(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开会是很合适的,因为从1962年以来,该中心一直力求突破界限寻找针对当代重大难题的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这些问题中,恐怕没有一个比腐败问题更普遍更持久,这也是我们今天议程上要讨论的问题。不久前,在许多发展圈子里普遍公认对这个问题难有作为。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这种态度开始发生改变,原因有多个,包括冷战的结束和全球非政府组织的成长,比如“透明国际”。
在这个时期,越来越多的证据开始表明,腐败对发展造成有害的影响。世行和其他机构所做的研究显示,在增长与腐败之间呈负相关关系。腐败就像累退税,惩罚的是穷人和小企业,它限制弱势人群获得服务,造成公共服务质量低下,它给企业增加额外的成本。据估计发展中国家每年被盗资产多达200至400亿美元。
自从1996年吉姆·沃尔夫森行长在世行年会上发表《腐败的毒瘤》的讲话以来,世界银行在推进全球廉政治理议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我看来,吉姆的原话在今天引起的强烈共鸣丝毫不亚于16年前初次发表这篇讲话的时候。
吉姆说:“腐败劫贫济富,增加企业运营成本,扭曲公共支出,令外国投资者望而却步……它是阻碍健康和公平发展的一个主要障碍。”
我很荣幸有此机会就世行在我任期内如何对待反腐败问题阐述我的想法。我首先讲两点。
第一,反腐败议程是更广泛的善治运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需要在这一背景下看待它。没有什么问题比善治对于发展和共享增长更重要。公共机构提供卫生和教育等重要服务,而贫困人口特别依赖这些服务。腐败颠覆和破坏所有这些功能,因而成为发展的主要障碍。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反腐败始终是并将继续是世行的首要任务之一。
第二,我们最近发布的最新《治理与反腐败战略》指出,世行在这个议程下的大部分工作是围绕管理风险而不是逃避风险。我们需要介入在全球善治指标中排名不靠前的大背景和大环境。我们需要在打击腐败和不法行为的法制框架不健全、公共问责制度不能很好发挥作用或者根本就不存在的领域开展反贫困斗争。我们需要鼓励员工在从事发展工作时敢于承担风险和创新,前提是从一开始就仔细考虑过风险,并在实施过程中管理好风险。当问题出现时——这是不可避免的,我们的反应必须迅速果断。
执法是很重要的。让各位感受一下这个问题,上周我们盘点了世行对项目违规行为的调查,盘点结果显示我们在过去四年半时间里完成了609项调查,产生了250项取消资格的决定。我请世行有关部门筛选一下这些证据,从中汲取教训,从而使我们能够更好地调控风险,确保利用这些认识来指导我们未来的业务决策。我们愿意在困难的情况下工作,我们乐于承担已测定的风险,但这绝不应当与愿意容忍世行项目和活动中的腐败现象混为一谈。我要响亮清楚地说明一点:当我们的项目和活动中发现腐败时,我们世界银行集团内部采取“零容忍”。
那么这将我们置于何地呢?我们是应当回避高风险干预和放弃可能给穷人带来的巨大效益,还是宁愿承担计算出的风险、设计适当的安全保障措施并付诸实施?我的回答是,要想取得发展成果,我们就需要承担风险。但是在我们不得不这样做时,一定要睁大眼睛,尽力减轻这些风险。
然而,有时候出了问题,那时我们就需要站稳立场。在帕德玛大桥项目中就出现了这种情况,当时用于有关当局对腐败证据的回应不力,迫使我们在去年六月终止了一笔12亿美元的信贷。
我无意先入为主,法律和其他程序自有它们的过程。在没有满足某些条件来加强项目监督和做出保证允许全面公平的刑事侦查的情况下,我们不能考虑为这座桥提供融资。我说这些话时很清楚这座桥对孟加拉西南部地区的人民和经济有多大的意义,这是将他们与机遇相连的一条钢铁命脉。